李新然,男,担任院督导部委员,煤化工2331班学习委员等职务。在2024年被石油化工系党总支选为第三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。2023年11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,并在我校古塔区学生处担任学生处助理。
所获荣誉:
曾获“遇见化校,记录美好一新生入学vlog征集评比活动”中获二等奖
“缅怀先烈遗志,勿忘南京国耻”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
“学习国防法律法规,增进爱国强军意识”征文比赛活动中获三等奖
中科杯“青春筑梦 强国有我” 知识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
参与2024年我校单招考试志愿者和运动会彩旗方队
能获得“精神文明先进个人”,我感到十分荣幸,这是一份荣誉,同时也是一份责任,在学习上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;在工作上,会协助好老师工作,有效的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;在生活上以后我会更加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和文明礼仪,诚实守信,与同学相处融洽,遵守校规校纪,爱护校园环境,不乱扔垃圾,自觉维护校园的整洁和美丽。我希望我的这些行为也影响了身边的同学,让大家更加注重校园文明建设。我将继续努力,不辜负领导、老师的殷切希望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精神文明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,为同学们树立更好的榜样,为校园文化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。
(一审一校:郭静丹 二审二校:张宁宁 三审三校:吴景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