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5日,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《关于辽宁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公示》,学院“基于类型特征的学生评价改革实践”案例成功入选。此次评选活动经过全省各高校、中职院校、中小学和各市教育局自主申报、专家评审,共70个案例入选辽宁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。
“基于类型特征的学生评价改革实践”以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为逻辑起点,以“职业性”为切入点,围绕“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,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养”“以过程评价为主线,全面提升学生职业技能”“以综合评价为依据,全面推动学生高质量就业”等三个角度凝练特色,并从学生评价内容、评价手段、评价主体等三个方面实现的根本转变,总结具有一定推广借鉴价值的成效经验。
近年来,学院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和《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》文件精神,积极探索学校评价、教师评价、学生评价和用人评价,取得较好成效。下一步,学院将以此次入选为契机,继续深入落实国家和辽宁省教育评价改革的具体要求,全面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走深走实,不断巩固和提升教育评价改革成效,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(一审一校:姜海燕;二审二校:张金龙;三审三校:王立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