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学生处处长(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)岗位职责
1) 在分管院领导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生处(党委学生工作部)工作。
2) 根据学院党委和行政工作方针,制定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点和学生工作要点,并组织实施;
3) 负责本部门及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制度、作风建设,督促岗位职责落实及部门内人员教育、管理、考核和人员配置工作。修订、实施处(部)工作计划及工作安排,完成处(部)工作总结;
4) 负责全院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,建立有效管理机制, 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的培训、宏观管理、任期考核和评优工作;
5) 负责全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6)负责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;
7) 负责全院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,处理学生中的重大事件;
8) 负责全院大学生国防教育、征兵和新生军训工作;
9) 负责全院大学生宿舍管理工作;
10) 负责全院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;
11)负责全院“三全育人”方案制定,并组织实施;
12) 负责全院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建设方案制定,并组织实施;
13)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