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

文章来源:学生处发布时间:2020-05-28浏览次数:680

第一节  总则

    1.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晚自习和学习秩序,保证学生能够安静有序地学习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节  晚自习时间

    1. 晚自习时间:18202020

    2. 自习学生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,保持教室肃静。

第三节  晚自习考勤

    1. 校内实习的班级必须上晚自习,否则按缺席处理。

    2. 由于在校外实习而不能上晚自习的班级应到系里办理手续,报学生处备案,否则按缺席处理。

    3. 晚上有课但不在本班教室上课的班级,到教务处办理手续,系内安排的由系出具手续,并到学生处备案,否则按缺席处理。

    4. 因病、事假不能参加晚自习的学生,要履行各级请假手续,否则按缺席处理。

第四节  晚自习要求

    1. 晚自习期间,禁止在教学楼内走动、喧哗。

第五节  附则

第九条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