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激励大学生勇担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,学院决定开展2025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。经学院领导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二)评选比例:各系省级优秀毕业生按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3%上报,院级优秀毕业生按2025届毕业生总人数5%上报。具体人数见附件6具体
额分配数量。
毕业生的通知》要求执行,满足评选条件第3条、第4条、第5条、第6条的,
受评选
限制。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参照执行。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
可兼得。
(二)各系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,推选结果公示3天。被推荐参评省级优秀的毕业生需认真填写附件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,被推荐参评院级优秀的毕业生需填写附件3《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,
得缺项。
3.附件4省优毕业生汇总表及附件5院优毕业生汇总表纸质材料(系副书记、书记签字并加盖系章)和电子版材料(按照“XX系省优院优毕业生汇总表”命
发送至
定邮箱)同时报送。
4.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处一站式,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。
邮箱:359856267@qq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