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《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全面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,将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工作。为做好学院此项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责任部门
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发展规划与科研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体育教研部
二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
请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《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精神(附件1),结合辽宁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清单,选择申报项目。
三、材料上报要求
请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材料(一式三份)、电子版材料(含PDF和WOED版)在10月7日前报送到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。
附件1: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《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.doc
附件3:辽宁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.doc
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
2021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