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照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开展规章制度等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

文章来源: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4-02浏览次数:1262

各相关部门:

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《关于对照 <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>开展规章制度等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辽委教领秘〔20212号)要求在全省开展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清理工作。为做好学院此项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。

 一、责任部门

学院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任务分工中的责任部门(详见附件1)。

  二、清理范围

凡与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内容和实施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、通知、标准等文件,均纳入清理范围。

  三、清理重点

按照“谁起草 谁清理”的原则,凡规章制度等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应当进行修订、调整,或者予以废止,或者宣布实效:

    1.存在列入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负面清单事项的(详见附件2);

  2.与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规定相抵触或相冲突的;

  3.与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主要原则和精神不相符的。

  四、工作要求

请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,填写《对照清理事项清单》(详见附件3),经主管领导审阅后于521日前,发至邮箱dudaoshi101@126.com


附件1:学院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任务分工.docx

附件2: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负面清单.doc

附件3:对照清理事项清单.doc



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

  202142